乐颐居电工触电身亡 遗属起诉追讨赔偿
SingTao · 2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4 MIN

Summary
香港房协将军澳乐颐居工程地盘于2023年12月5日发生致命工业意外,42岁电工何俊霖在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1楼工作期间,疑似触电后昏倒,随后不治。 事隔近3年,死者遗属已向香港区院提出民事索偿,起诉其雇主、分判商及承建商等,指各被告在事故中存在疏忽,要求赔偿损失及利息。 司法机构网页显示,案件编号为DCPI3216/2026,已排期于2027年2月19日进行核对列表审核聆讯。 由于涉事公司早前已就24项传票罪认罪并被罚款,这宗案件现进一步进入民事追责阶段。
Key Points
- 原告为死者何俊霖,以及代表遗属提出申索的余叠英,二人已就该宗事故向区院提起诉讼。
- 被告依次为王崇辉经营的昊进工程、联讯电业工程有限公司、伟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及信诚营造工程有限公司。
- 入禀状指出,事故发生于2023年12月5日,地点是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1楼,各被告涉嫌行为疏忽。
- 原告在诉讼中追讨损害赔偿及利息,案件已排期于明年2月19日作核对列表审核聆讯。
- 资料显示,涉事工程公司去年10月承认共24项传票罪,包括未能有效督导所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等。
Why It Matters
这宗案件的意义,在于它说明致命工业意外的法律后果并不止于监管检控和罚款,死者家属其后仍可通过民事诉讼追讨赔偿。 对香港建筑业而言,案件再次把焦点放在地盘安全管理、工序监督以及分判链条中的责任划分,一旦发生死亡事故,相关各方都可能同时面对监管处罚与民事索偿。
这宗将军澳乐颐居地盘致命工业意外,发生于2023年12月5日。两家媒体均报道,当日一名42岁电工在乐颐居1楼工作期间疑似触电,之后昏倒,最终不治。 事故地点为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。 由于事件涉及电力工程及施工现场安全,后续法律程序不仅围绕事故本身,也延伸到雇主、分判商及承建商在安全措施和监督责任上的问题。
此次入禀的原告,包括死者何俊霖,以及代表遗属提出申索的余叠英。 被列为被告的共有4方,依次为王崇辉经营的昊进工程、联讯电业工程有限公司、伟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,以及信诚营造工程有限公司。 入禀状指,各被告于涉事日期在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1楼的工程安排和管理上存在疏忽,导致事故发生,因此原告要求法庭判令赔偿损失及利息。
司法程序方面,司法机构网页显示,案件编号为DCPI3216/2026,并已排期于2027年2月19日进行核对列表审核聆讯。 这意味着案件已正式进入民事诉讼程序,后续可能涉及文件披露、责任争议以及赔偿金额评估等环节。现阶段,法庭尚未就责任归属作出裁定,但遗属已通过入禀,正式向多名涉事单位提出追责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宗民事索偿并非孤立出现。资料显示,涉事工程公司等于去年10月已承认共24项传票罪。 两家媒体均提到,相关罪项包括没有采取足够步骤防止有人坠下、没有在有人对仪器进行工作时采取预防措施,以及未能有效督导所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等。 《星岛》进一步指出,各被告当时分别被判罚款由2万港元至23.4万港元不等,合计超过73万港元。 on.cc则报道罚款由2万港元起,最高为23万多港元。
从案件发展来看,早前的传票定罪主要处理法例下的违规责任,而此次区院诉讼则转向死者家属的实际损失追讨。 对公众而言,这不只是单一地盘事故的后续,更涉及香港建筑业在多层分判制度下,谁应承担监督责任、谁应落实预防措施,以及一旦发生致命工业意外后,责任如何在雇主、分判商与承建商之间被追究。
这宗将军澳乐颐居地盘致命工业意外,发生于2023年12月5日。两家媒体均报道,当日一名42岁电工在乐颐居1楼工作期间疑似触电,之后昏倒,最终不治。 事故地点为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。 由于事件涉及电力工程及施工现场安全,后续法律程序不仅围绕事故本身,也延伸到雇主、分判商及承建商在安全措施和监督责任上的问题。
此次入禀的原告,包括死者何俊霖,以及代表遗属提出申索的余叠英。 被列为被告的共有4方,依次为王崇辉经营的昊进工程、联讯电业工程有限公司、伟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,以及信诚营造工程有限公司。 入禀状指,各被告于涉事日期在将军澳培成里2号乐颐居1楼的工程安排和管理上存在疏忽,导致事故发生,因此原告要求法庭判令赔偿损失及利息。
司法程序方面,司法机构网页显示,案件编号为DCPI3216/2026,并已排期于2027年2月19日进行核对列表审核聆讯。 这意味着案件已正式进入民事诉讼程序,后续可能涉及文件披露、责任争议以及赔偿金额评估等环节。现阶段,法庭尚未就责任归属作出裁定,但遗属已通过入禀,正式向多名涉事单位提出追责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宗民事索偿并非孤立出现。资料显示,涉事工程公司等于去年10月已承认共24项传票罪。 两家媒体均提到,相关罪项包括没有采取足够步骤防止有人坠下、没有在有人对仪器进行工作时采取预防措施,以及未能有效督导所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等。 《星岛》进一步指出,各被告当时分别被判罚款由2万港元至23.4万港元不等,合计超过73万港元。 on.cc则报道罚款由2万港元起,最高为23万多港元。
从案件发展来看,早前的传票定罪主要处理法例下的违规责任,而此次区院诉讼则转向死者家属的实际损失追讨。 对公众而言,这不只是单一地盘事故的后续,更涉及香港建筑业在多层分判制度下,谁应承担监督责任、谁应落实预防措施,以及一旦发生致命工业意外后,责任如何在雇主、分判商与承建商之间被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