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二生涉贩毒受关注 逾1公斤K仔可囚14年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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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mmary
一宗中二学生涉贩毒案件,再次把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带到公众视野。按照香港现行量刑指引,贩运超过1公斤氯胺酮,刑期已达14年监禁或以上;而在法例层面,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。
Key Points
- 香港上诉庭于2008年在CAAR 7/2006颁令,提高涉及氯胺酮及“摇头丸”的量刑准则,其中超过1,000克氯胺酮的指引刑期为14年以上监禁。
- 按同一量刑框架,涉及1克至10克氯胺酮,刑期为2年至4年;超过10克则至少面对4年刑期,其后随毒品重量递增。
- 《少年犯条例》规定,10岁以下儿童无须负刑责;10至13岁儿童不得判监;14至15岁少年如有其他合适处置方法,也不得判监。
- 《刑事诉讼条例》第109A(1)条同时列明,16至20岁少年犯除非法庭认为没有其他更合适判刑方法,否则不应判处监禁。
- 可替代监禁的院所包括劳教中心、教导所、更生中心、感化院及羁留院,但若案件属极严重贩毒,法院评估后仍可判监。
- 香港法院处理青少年罪犯时,并不会只看年龄,而是要在惩治、警示与改过自新之间作出平衡。 法例虽然对少年犯判监设有限制,但这并不代表未成年人一旦卷入严重毒品案,就一定可以避免长期监禁。 尤其在贩毒案件中,法院多次强调必须顾及阻吓效果,避免向社会传递错误信息。
- 报道引述过往案例指出,2021年警方曾在梅窝一个单位展开行动,检获逾2.6公斤氯胺酮,一名15岁姓张男学生涉嫌贩毒被捕。 该案量刑时,法庭原以16.5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,其后因被告在庭上认罪,最终减刑至判囚11年。 这宗案件显示,即使被告年纪很轻,并且有认罪因素,在毒品数量庞大的情况下,刑期仍然可能相当长。
- 另一宗案例发生于2017年7月,一名15岁少年涉嫌贩卖1.9公斤氯胺酮,被判囚17年。 其后他提出上诉,虽然最终获减刑1年,但上诉庭在驳回其定罪上诉的判词中明确指出,即使被告“极度年轻”,减刑幅度也不应多于10%。 这一表述说明,法院对青少年贩毒的从宽空间相当有限,特别是在毒品数量大、案情严重的情况下,年轻只会是有限度的考虑因素。
- 报道还提到,除氯胺酮外,法庭裁决书CACC524/2011也分别订明海洛英的贩运量刑指引,并提高贩运冰毒的刑期。 这意味着,香港法院对不同类型危险药物均有既定量刑框架,而整体方向都是重视阻吓与打击毒品供应链。 在这种司法取向下,任何人包括在学少年,若因贪图微薄报酬而参与贩毒,都可能面对极为沉重的法律后果。
Why It Matters
对香港家长、学校及青少年来说,这些案例说明严重贩毒罪行并不会因为年龄小就自动获得大幅宽减,法院在适当情况下仍会判处多年监禁。 司法机关反复强调“年轻并非减刑理由”,也是为了防止贩毒集团利用未成年人犯案,并提醒年轻人不要低估法律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