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機場拘曼谷抵港內地男 檢120萬元大麻花
SingTao · 4 SOURCES1 day ago4 MIN

Summary
香港海關表示,10月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涉嫌販毒案件,並拘捕一名49歲、由泰國曼谷飛抵本港的內地男旅客。 海關人員在調查期間發現約6公斤懷疑大麻花,估計市值約120萬元,其後再於該名男子的隨身行李內檢獲兩盒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,以及一支未完稅香煙。 綜合各家報道,案件目前仍在調查,海關未有公布被捕男子姓名、航班資料,以及有關第一部毒藥產品的具體種類。 海關同時重申,會按情報分析及風險管理原則,繼續打擊跨境販毒活動,並提醒市民切勿受託運送來歷不明或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。
Key Points
- 海關指,涉案懷疑大麻花約重6公斤,按市值估算約值120萬元,屬一宗較大宗的入境旅客毒品案件。
- 被捕人為49歲內地男旅客,於10月4日由泰國曼谷飛抵香港,海關在機場調查期間將他拘捕。
- 除懷疑大麻花外,人員其後在其隨身行李內發現兩盒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的物品。
- 海關亦檢獲一支未完稅香煙,顯示案件除涉懷疑毒品外,亦牽涉受規管藥物及應課稅品問題。
- 海關表示,會根據情報分析加強執法,並按風險管理原則重點抽查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。
Why It Matters
這宗案件對本港讀者的直接意義,在於再次顯示香港國際機場仍是海關堵截跨境毒品流入的重要防線,而來自高風險地區的入境旅客會是重點清關對象。 另一方面,案件亦反映旅客一旦攜帶受管制物品入境,可能同時觸犯《危險藥物條例》、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及《應課稅品條例》下不同規定,法律後果可以相當嚴重。
海關在案中公布的資料雖然不算特別多,但幾個核心事實在多家媒體報道中一致,包括檢獲物為約6公斤懷疑大麻花、估計市值約120萬元,以及被捕人為一名由曼谷抵港的49歲內地男旅客。 由於泰國近年在大麻政策上曾出現較大變化,外界對旅客攜帶相關物品往返不同司法管轄區的風險一直關注;不過就本案而言,已知資料僅限於海關在香港機場的執法行動及檢獲情況,報道並無交代涉案物品如何收藏、是否有人接應,或被捕人是否報稱受他人委託運送。
值得留意的是,海關除公布毒品檢獲外,亦特別提到在該男子隨身行李內發現兩盒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,以及一支未完稅香煙。 這些物品數量雖然遠不及懷疑大麻花的案值引人注目,但在執法層面上,卻反映入境旅客一旦被截查,執法人員會一併檢視其是否涉及其他受規管物品。根據海關引述的法例,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;而未有按規定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毒藥,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;至於私煙相關罪行,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。
海關在回應中亦重申其執法方向,表示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,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,並按風險管理原則,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。 這一點與近年本港口岸執法模式一致,即並非平均抽查所有旅客,而是結合航線、出發地、旅客背景及其他風險因素作針對性執法。對一般市民而言,海關的呼籲亦相當直接:切勿因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,不要接受他人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,亦不要在未能確定物品性質前,貿然替人攜帶行李或貨物。
現階段,案件仍在調查,海關未有交代是否會落案起訴、何時提堂,亦未有公布更多證物細節。 不過,從已公開資料可見,案件同時涉及懷疑毒品、懷疑第一部毒藥及未完稅香煙,性質並不單一。對經常外遊或替人帶物品返港的市民來說,這宗案件再次提醒,不同地區對大麻、藥物及煙草產品的規管差異甚大,即使物品在出發地看似容易取得,帶入香港後仍可能觸犯法例,後果不容忽視。
海關在案中公布的資料雖然不算特別多,但幾個核心事實在多家媒體報道中一致,包括檢獲物為約6公斤懷疑大麻花、估計市值約120萬元,以及被捕人為一名由曼谷抵港的49歲內地男旅客。 由於泰國近年在大麻政策上曾出現較大變化,外界對旅客攜帶相關物品往返不同司法管轄區的風險一直關注;不過就本案而言,已知資料僅限於海關在香港機場的執法行動及檢獲情況,報道並無交代涉案物品如何收藏、是否有人接應,或被捕人是否報稱受他人委託運送。
值得留意的是,海關除公布毒品檢獲外,亦特別提到在該男子隨身行李內發現兩盒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,以及一支未完稅香煙。 這些物品數量雖然遠不及懷疑大麻花的案值引人注目,但在執法層面上,卻反映入境旅客一旦被截查,執法人員會一併檢視其是否涉及其他受規管物品。根據海關引述的法例,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;而未有按規定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毒藥,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;至於私煙相關罪行,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。
海關在回應中亦重申其執法方向,表示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,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,並按風險管理原則,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。 這一點與近年本港口岸執法模式一致,即並非平均抽查所有旅客,而是結合航線、出發地、旅客背景及其他風險因素作針對性執法。對一般市民而言,海關的呼籲亦相當直接:切勿因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,不要接受他人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,亦不要在未能確定物品性質前,貿然替人攜帶行李或貨物。
現階段,案件仍在調查,海關未有交代是否會落案起訴、何時提堂,亦未有公布更多證物細節。 不過,從已公開資料可見,案件同時涉及懷疑毒品、懷疑第一部毒藥及未完稅香煙,性質並不單一。對經常外遊或替人帶物品返港的市民來說,這宗案件再次提醒,不同地區對大麻、藥物及煙草產品的規管差異甚大,即使物品在出發地看似容易取得,帶入香港後仍可能觸犯法例,後果不容忽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