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焯鸿夫妇涉骗600万担保贷款 获准保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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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mmary
商人潘焯鸿与妻子朱瑞芳涉嫌就政府“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”申请提供虚假资料,涉及贷款额600万元,案件周一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 控方表示拟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处理,裁判官林希维应控方申请,把案件押后至11月2日再讯,以待准备转介文件;两名被告现阶段毋须答辩,并获准保释候讯。
Key Points
- 两名被告分别为56岁潘焯鸿及54岁朱瑞芳,二人均报称商人,同被控一项欺诈罪,指控涉及2021年6月25日至7月30日期间的贷款申请。
- 控罪指二人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虚假表示,由潘焯鸿及或“诺翘生物化学有限公司”就“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”下百分百担保贷款提交的资料均属真实准确,意图诱使银行处理申请,并令香港按揭证券保险有限公司批出600万元贷款。
- 除欺诈罪外,潘焯鸿另被控3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罪,俗称“洗黑钱”,涉及约298.4万元;朱瑞芳则被控1项同类罪名,涉及约34.14万元。
- 多家报道提到,警方于2026年3月拘捕潘焯鸿夫妇及4名员工,怀疑有人以虚假的公司营业额、租金及薪酬纪录,申请政府在疫情期间推出的“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计划”。
- 裁判官批准两名被告各以10万元现金保释,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、须居于报称住址、如有更改须通知警方、每周到警署报到,以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;法庭另准潘焯鸿于10月8日至12日离港。
Why It Matters
本案目前仍属程序阶段,焦点在于控方准备把案件正式转介区域法院,意味着案件下一步将进入较高层级法院处理。 由于涉案贷款属于疫情期间为纾缓中小企资金压力而设的支援措施,案件也再次引发外界对公帑担保贷款审批及资金用途的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