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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聯會案今處理求情 各被告西九應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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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聯會案今處理求情 各被告西九應訊

Summary

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進入求情階段,法庭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,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陳詞。 已解散的支聯會、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,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;同案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。

Key Points

  • 法庭定於早上10時開庭,集中處理各被告求情,預計整個程序需時一日完成。
  • 本案原屬高等法院案件,今次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求情程序。
  • 案件由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,分別為李運騰、陳仲衡及黎婉姬。
  • 法院大樓外今早加強保安,現場停泊多輛警車,大批警員戒備,並有警犬到場。
  • 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,而法庭將在定罪後進一步聽取各被告的求情理由。

Why It Matters

求情程序是定罪後、判刑前的重要一步,將直接影響法庭如何衡量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與情節輕重。 由於《香港國安法》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設有不同量刑級別,法庭其後如何套用相關刑罰幅度,備受本港社會關注。 支聯會案今日的程序焦點,已由早前的定罪裁決轉向各被告的求情陳詞。 根據報道,已解散的支聯會、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,上星期在經過審訊後,各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。 商業電台的報道則形容有關控罪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,並指出上述3名被告已被裁定罪成。 同案另一名被告、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,則未有進入完整審訊階段,而是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。 法庭今日早上10時開庭,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,預計需時一日。 這意味案件現階段的核心,不再是爭議是否罪成,而是由辯方就各被告的背景、角色、參與程度及其他可供法庭考慮的因素提出陳詞,供法庭在判刑前作出衡量。這部分屬程序上的一般理解。 審理地點方面,這宗案件原屬高等法院案件,但今次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。 雖然地點設於裁判法院大樓,審理案件的仍是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,即李運騰、陳仲衡和黎婉姬。 這一安排顯示,案件雖在不同法院大樓進行程序,但審理班底維持不變,並繼續由指定法官處理。這部分屬對已知程序安排的概括說明。 庭外情況同樣受到關注。多家傳媒報道,法院大樓外今早保安明顯加強,現場停泊多輛警車,大批警員在附近戒備,並帶同警犬到場。 同時,亦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隊,反映案件開庭期間,庭外秩序及公眾到場情況均受到執法部門和外界留意。 至於法律後果,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,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罰分為兩級。 若屬情節嚴重,可判監5年至10年;若屬情節較輕,則可判處5年或以下監禁。 換言之,法庭在稍後判刑時,除了考慮個別被告的求情內容,亦須先判斷案件及各被告所涉情節屬於哪一量刑級別,然後再在相應刑幅內作出判刑。這部分屬對法定量刑框架的整理說明。 由於今日只是求情程序,法庭現階段主要工作是聽取各方陳詞,尚未進入最終判刑公布。 不過,案件涉及已解散團體及多名公眾熟悉人物,加上適用《香港國安法》下有明確刑罰級別,因此法庭如何理解情節輕重、如何處理不同被告的角色差異,將成為外界後續關注重點。這部分屬基於現有程序進度的發展觀察。
支聯會案今日的程序焦點,已由早前的定罪裁決轉向各被告的求情陳詞。 根據報道,已解散的支聯會、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,上星期在經過審訊後,各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。 商業電台的報道則形容有關控罪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,並指出上述3名被告已被裁定罪成。 同案另一名被告、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,則未有進入完整審訊階段,而是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。 法庭今日早上10時開庭,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,預計需時一日。 這意味案件現階段的核心,不再是爭議是否罪成,而是由辯方就各被告的背景、角色、參與程度及其他可供法庭考慮的因素提出陳詞,供法庭在判刑前作出衡量。這部分屬程序上的一般理解。 審理地點方面,這宗案件原屬高等法院案件,但今次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。 雖然地點設於裁判法院大樓,審理案件的仍是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,即李運騰、陳仲衡和黎婉姬。 這一安排顯示,案件雖在不同法院大樓進行程序,但審理班底維持不變,並繼續由指定法官處理。這部分屬對已知程序安排的概括說明。 庭外情況同樣受到關注。多家傳媒報道,法院大樓外今早保安明顯加強,現場停泊多輛警車,大批警員在附近戒備,並帶同警犬到場。 同時,亦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隊,反映案件開庭期間,庭外秩序及公眾到場情況均受到執法部門和外界留意。 至於法律後果,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,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罰分為兩級。 若屬情節嚴重,可判監5年至10年;若屬情節較輕,則可判處5年或以下監禁。 換言之,法庭在稍後判刑時,除了考慮個別被告的求情內容,亦須先判斷案件及各被告所涉情節屬於哪一量刑級別,然後再在相應刑幅內作出判刑。這部分屬對法定量刑框架的整理說明。 由於今日只是求情程序,法庭現階段主要工作是聽取各方陳詞,尚未進入最終判刑公布。 不過,案件涉及已解散團體及多名公眾熟悉人物,加上適用《香港國安法》下有明確刑罰級別,因此法庭如何理解情節輕重、如何處理不同被告的角色差異,將成為外界後續關注重點。這部分屬基於現有程序進度的發展觀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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